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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上,不能越雷池一步
記者: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需要哪些制度保障?
周生賢: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、最嚴密的法治,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。
一是劃定并嚴守生態紅線。牢固樹立生態紅線的觀念,嚴格實施環境功能區劃。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上,不能越雷池一步。二是完善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體系。把生態環境放在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的突出位置,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、考核辦法、獎懲機制,大幅度提高生態環境指標權重,絕不簡單地以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論英雄。環境保護部對生態文明建設目標體系已經開展了兩年多研究,目標體系已征求有關部門及地方政府意見,正在進一步修改完善,爭取盡早上報國務院審議。三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。對那些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、造成嚴重后果的人,對沒有完成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的單位和個人,必須追究責任。四是強化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保障。抓緊推動《環境保護法》、《大氣污染防治法》修改,從根本上解決守法成本高、違法成本低的問題。五是深化生態體制改革,為強化生態環境監管、執法提供有力保障。
記者:生態文明是全社會共同參與、共同建設、共同享有的事業。應該如何構建全社會共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格局?
周生賢:生態文明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,應走群策群力、群防群控的群眾路線,加快構建政府、企業、公眾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格局。
政府要大力開展生態文明宣傳教育,加強基本國情、基本國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,促進生態文明理念進行業、企業、學校、社區、家庭,在全社會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,維護公眾環境知情權、參與權、監督權,激發全社會保護環境的熱情和行動。企業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,加強污染治理,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排放。
《大氣十條》提出35項具體措施
記者:近年來,我國污染減排取得哪些積極成效?有哪些主要做法?
周生賢:國家把節能減排作為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約束性指標,全國二氧化硫、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分別下降14.29%和12.45%,超額完成“十一五”任務。“十二五”期間,化學需氧量、二氧化硫排放分別減少8%,氨氮、氮氧化物排放分別減少10%,絕對削減量占排放基數30%左右。2012年全國化學需氧量、二氧化硫、氨氮、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上年減少3.05%、4.52%、2.62%和2.77%。
正是通過大力推進節能減排,2006年以來,全國二氧化硫累計削減幅度超過20%,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出現拐點,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細顆粒物(PM2.5)濃度。如果沒有節能減排,我國PM2.5的污染會更加嚴重。
我們全力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的主要做法:
一是科學分解任務。按照《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》和年度污染減排計劃,層層分解目標任務,完善各項措施,嚴格控制增量。二是狠抓工程減排、結構減排、管理減排。把結構減排放在更加突出位置,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,嚴格建設項目總量指標前置審核。強化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,保證治污設施正常運行,挖掘治污潛力,提高治污效率。三是嚴格責任考核。對未實現年度減排目標的地方或企業,采取“區域限批”和“行業限批”,實行停止安排中央污染防治專項資金、扣減電價款等經濟處罰,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。
記者:大氣污染引起全社會普遍關注。我們將采取哪些措施落實國務院審議通過的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?
周生賢:當前,我國大氣環境形勢嚴峻,污染物排放總量遠超過環境容量,70%左右的城市達不到新的空氣質量標準,大氣環境治理已經到了不治不行、刻不容緩的地步。
6月14日,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(簡稱《大氣十條》),提出了十條35項具體措施,包括減少污染物排放、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、加快企業技術改造、調整能源結構、嚴格節能環保準入、發揮市場機制作用、健全環境法律法規體系、建立區域污染聯防聯控機制、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、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大氣保護行動等要求,扣響了向PM2.5污染宣戰的“發令槍”,掀起了以防治大氣污染為目標的全社會行動。
我們著重從六個方面深入貫徹落實:一是嚴格依法開展環境執法監管,從嚴懲處環境違法行為。二是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,保障各項防治措施落實到位。三是強化地方政府責任,對考核未通過的地區,進行通報批評,并會同組織、監察部門對該地區負責人進行約談、誡勉談話。四是強化部門協調配合,建立并完善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。五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,調動地方政府、企業積極性。六是加大大氣環境質量信息公開力度,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大氣污染防治。